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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门洞开,众人一眼便瞧见了房中的景象,全都倒抽了一口凉气。
张宜触电死在浴池里,毕竟死相并不狰狞,还为了模仿《奥菲利亚》撒了满池假花,乍看上去还能跟死亡美学扯上点关系。
然而到了汪二朋这里,却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感。
汪二朋的尸体躺在靠窗的墙上,双目圆睁,嘴巴张开作嘶喊状,半边脸上全是血。
而他的双手双脚大张开来,两只手腕被锁链缠住,分别拴在沙发和桌子脚上。
除此之外,汪二朋的胸口还插着一把匕首,肚子上则放了一只大鹰,血迹晕透了尸体的长袍。
死者身后的窗户破了一个洞,冷风夹着飞雪灌入房间,几乎将原本就不大的暖气卷得半点不剩,血水和雪水混合在一起,室内的每一寸地方都是湿哒哒、黏糊糊的。
可怜沈莳一个沉迷文学创作的宅男,平日里别说死人,连只活鸡都没杀过,猝然看到一具血淋淋的尸体躺在眼前,他得承认,有那么一瞬间,他仿佛晕血一般感到双腿发软。
为免在其他人面前出糗,沈莳伸出手,不着痕迹地扶住门框。
好在眩晕的时间只持续了几秒钟。
沈莳暗中用力掐了掐自己的胳膊,稳住心神,再深深吸了一口气,强迫自己记住现场的细节。
这时,冯杉杉从背后推了推沈莳的肩膀,“怎么样,你能看出这又是在模仿什么吗?”
沈莳点了点头。
他确实看出来了。
“是雅各布?约丹斯的《普罗米修斯》。”
“盗火的普罗米修斯”实在太出名,沈莳也省去了科普的功夫。
希腊神话里,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取火种,宙斯震怒,遂将他用铁链捆缚在高加索山上,每日受鹫鹰啄食之苦。
当然钟楼山庄里不可能找出真正的鹰,不过东馆三楼的楼梯间布置成了猎户小屋的风格,墙壁上挂了一些植绒的仿真动物标本,其中就有一只假鹰。
沈莳指了指汪二朋的尸体,转头问陆秀:
“你先前来看的时候,他就已经这样了?”
“没错!没错!”
陆秀点头如捣蒜,一叠声道:
“我只是开门看了一眼,根本没进屋!真的,我没有碰他,我发誓,我连一步都没踏进房间!”
沈莳微一颔首,对另外五人说道:
“既然如此,那我们现在就一起进去检查汪二朋的遗体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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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致命伤在这里。”
沈莳小心翼翼地拨开汪二朋被血黏住的额发,一条长长的伤口从他的额角一直延伸到太阳穴,“他是先被人用硬物敲死,再摆成现在这个样子的。”
“……”
众人都默默地盯着沈莳看。
终于,戚知锦忍不住开口问他:
“沈哥,你怎么知道的?”
沈莳勾了勾唇,说出了大实话,“因为,我喜欢看侦探小说啊。”
他指了指死者额头上的伤口,向众人解释道: